语与文

注:本来今晚我是要看专业书的,然而拖延的老毛病又犯了,于是为了理直气壮地虚掷光阴,我暂时扔掉了课本,把今天这样一个小小的思考化作文字,转述给大家。这段话其实是我写完正文后加上去的,随着写正文的过程,今天这个小小的思考也逐渐地完善与扩充,最终成为现在这个样子。

自打幼儿园以来,便有一门课称为“语文”。语者说也,文者写也。“语文”的字面意思便是“说”和“写”。由是观之,“语文”这个词概括了这个学科最基础、最重要的两个能力。

然而“说”和“写”其实是有很大的不同的。某些人(比如我)自认在说话上还有一些水平,然而真正落实在纸面,却时常觉得表达起来似乎远不如说话来得顺畅。对目前的我而言,最直接的反映就在书写病程记录的时候效率极低,严重拖慢工作进度。为何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常常说得头头是道,真正写起来就遇到很大的阻力?其中一个原因是就是文字表述较口头表述而言,本身就有着很多独特的难度所在。

不论是听讲座的时候,还是练习英语听力的时候,每个人应该都有所体会。聆听他人讲话,绝大多数情况下获得的是讲者的内容大意、核心思想。至于具体的句子,哪怕是刚刚听到,想要逐字复述都是极为困难的。这就为演讲提供了很多方便:文辞稍显不通畅?问题不大,不影响理解就好。搜肠刮肚却词不达意?用省略词糊弄过去便可。顺序稍显混乱?通过流畅的转折引导读者的注意力和思维,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这样的瑕疵。总之,讲也就讲一次,听也就听一次,有时没解释清楚的问题还能在答听者问的时候再追加解释,只要讲者想表达的思想本身是系统的、完善的,事后听者在脑中那么一组织、一加工,自然得到一种整体感。阅读文字则不同,所谓好书不厌百回读。作者无法掌控读者阅读的速度、深度和次数,作者也不可能根据读者的反馈即刻作出进一步说明。于是再精深的理论,再难表述的思想,终将落实到纸面的一个个个字符上,没有其它出路。想不出如何表达?反正不能画个横线空着,也不好说“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词语,但是这里地方太小,写不下”。文辞不够通畅?要么字斟句酌地修改,要么就赤裸裸地摆在纸上,随时供他人指摘。顺序不够工整?读者只要稍有察觉,回头一翻便一清二楚。此外,在演讲时,讲者的地位、语气、动作、神态,无一不对听者施加影响,而阅读时,前面这些干扰一一被排除(或许地位除外,但即便如此,由于本人不在面前,地位的效应也被大大削弱)。所以写文章,一就是一,二就是二,断绝了一切打马虎眼的可能,一字一句供读者任意地审阅与评判。

所以写作这件事,就逼迫作者对表达的每个细节进行思考。光有个模糊思想是不够的,要把每个细节具象化,通过语言传达给读者。恐怕这就是写作对作者最大的锻炼与益处吧。

“智商不够为何还要学数学”

今天看到网友Enigma Huang网志中的《智商不够为何还要学数学》这篇文章,原文如下:

晚上看到华工基友的消息,他的两门数学课都拿了满绩(95及以上)。虽然我这个学期的专业课成绩还没出来,但是知道大抵也就是7字头的了,不可能再高。感觉自己这个学期在数学上似乎并没有给足够的重视,只有在期末考试前一个月才开始努力,但是最后还是考得一塌糊涂。这让我不得不怀疑自己是否适合学数学。但是自己又不想转专业,还是希望能读下去,起码老老实实熬过大二,大三分专业应该好些了吧。

想起一段在《罗马人的故事》中看到的话,摘抄下来权作自勉:

我不会说,这是由于我们的天分,因为这样说显得过于傲慢。我只想说,这是源于我们的勤勉,源于我们的热忱,源于我们对名誉的尊重。

人生就是怀着这样的理想不断努力。但是,只有少数人可以得到显赫的声誉。除此之外的绝大多数人,我想至少还值得从默默无闻和被忘却中得到拯救。

——小普林尼写给塔西佗的信

我想Enigma兄的智商还是在多数人之上的。只是在数学面前,大概没有什么人觉得自己的智商——或者更准确的说,智慧——是真正够用的。这种有心无力之感,想必善思之人都能够体会。

那么,对于智商更加不够的我而言,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?

我的回答是:

这是源于我们的热忱,源于我们对数学、对自然哲学、乃至对宇宙本身的敬畏,源于我们对耀眼的智慧之光的崇敬与欣赏,源于我们对突破思维疆界、发现新天地的渴望。

即使只是苇草,亦欲判天地之美,析万物之理。

——这样的回答,够中二嘛?

《论语》三则

子曰:“道不行,乘桴浮于海。从我者,其由与?”

子曰:“予欲无言。”子贡曰:“子如不言,则小子何述焉?”子曰:“天何言哉?四时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?”

子曰:“甚矣吾衰也,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。”

闲愁?闲出来的愁?无病呻吟?

每天晚上我都会反复地想一些事情,然后难以入眠。今天则又是“我是否当初选错了专业”。之所以又想起这个问题,部分原因是今天重温了《计算的极限》系列文章,而这个问题也确实萦绕在我脑海很久了。

其实我选择临床医学作为专业,即使不是不折不扣,也至少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偶然。当时的成绩考SJTU中意的专业似乎不太够,于是放弃了落在我头上的SJTU自主招生名额,这时候恰好又有了BJMU的自招机会,我参加之后恰好考得还不错,使得报考BJMU十拿九稳了。加上父母大人也都是医生,我也很崇敬这个职业,还想着探究一下人类的奥妙,于是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成为了医学生。

无论是进大学之前还是进大学之后,我都在有意无意地骗自己说自己还蛮喜欢医学,而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竟把它当成了真实。后来我扪心自问,在进入大学之前,我可曾主动地找过医学书来看吗?一次都没有。即使是入学以后,绝大多数时候也是抱有某种功利的目的,而非自身的兴趣来看书。这和我单纯地为了追求领悟的愉悦,主动找数学、物理、计算机方面的书籍来读的情形则是全然不同。

我不喜欢临床医学的另一个原因是我不比那些“好学生”们那样啃得动书本。我以前不把看书作为一件难事,直到学医之后才不得不承认有些东西真的很难啃。理工科学生大概很少会喜欢一个需要大量背诵的学科,相比之下,摆弄一些零件、仪器或是算式要有趣得多。我承认每个学科都离不开一些记忆性的内容,然而理工科是“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”,临床医学则是“在记忆的基础上理解”。就算你大脑堪比计算器、眼神堪比扫描仪,耳朵堪比多普勒雷达,通读柏拉图阿奎那康德罗素维特根斯坦,也仍旧推理、计算不出来一个两岁儿童在体温38度的情况下每天每千克体重应该补多少液体,了解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,就是背诵前人用患者的生命换来的“神秘数”。每个亚专业每一年的新版诊疗指南就是待背诵的圣经。实际使用中,通常没有翻书的时间,没有验算的可能,没有重来的机会。

然而背书终究是无趣的,绝大多数时候这些知识并无深刻的洞见可言,也就无法给人带来顿悟的愉悦。而如果没有反复数次未能记住,带来的挫败感却是实实在在的。我以前一直不太看得起文科生(哲学系除外,虽然我并不同意把哲学与文史并列),但我此时有点想知道他们怎么处理这个问题。虽说中国内地的现代医学专业是不招文科生的,然而我常常想,是不是即便是招个二流中学的文科生,也能轻松碾压当年颇有些理科生骄傲的我(们)呢?

那些比我成绩好的学生之中的大多数却似乎看起来比我“蠢”得多,至少他们是不太想这些问题的。在他们看来,做物理题也是学习,背医学书也是学习,没有太大不同。平时看看教材和参考资料(也确实看得进去),拿些不错的成绩,闲时就聊聊八卦,看看娱乐向的电视节目,然后就这样似乎还是颇为开心地生活。即使少数人想过,并且和我谈起过一些心向往之的东西,也大多叹一口气,然后继续做手头上的事。当然也许是我太迟钝,没有看出他们的苦楚,也或许是他们比我更有智慧,能够看淡一些我还看不淡的东西。至少他们能静下心来做事,将来大概也能混得不错,为这个世界做一点贡献,某种程度上也还挺让人羡慕的。

为什么不尝试转专业/复读/毕业后直接转行呢?父亲大人说我不是什么非凡的天才,能混到本博连读的机会不容易,就莫要好高骛远,还是要走一条稳妥而平凡的路。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。毕竟就是那些我有些看不起的同学们,他们的高数、物理、化学成绩也多在我之上。凭什么认定我转行之后,境遇就比现在更好?随着年纪的增长,需要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多,机会越来越少,转行的成本也越来越高。没有笑对风险咬牙冲刺的魄力,就注定随波逐流,平庸下去。

有人说我之所以会想这些,还是因为太闲。如果每天忙得团团转,大概倒头便睡,不会有闲心浪费好几个小时来码字。只是那样的话,我大概只会更加看不起自己了。

我码下这些文字,是希望有人看到吗?答案似乎是肯定的。然而别人看到了,能给我提供什么实质性帮助吗?或者至少有人能给我一个我未曾想到过的、新鲜的安慰吗?大概只会被人说成是无病呻吟。然而我是不相信除了沽名钓誉、骗钱、应付考试和完成作业以外,有什么人有心情去无病呻吟的,那只是别人还体会不到作者的苦处罢了。当然,人类并没进化出心灵感应,这不是任何人的过错。

和我一样不甘平庸的平庸之辈们啊,我赦免你们的罪。

思源黑体——Adobe和Google联合华文、イワタ、Sandoll推出的开源CJK无衬线字体

本来我这个懒汉是不怎么写网志的,不过今天Twitter简直被这个字体刷屏了,可见这个新字体带来的震动之大。确实是一件值得记叙的大事情。

众所周知(好吧,也许不是周知),字体,尤其是计算机字体的设计与调试是一项极为困难而繁琐的工作,需要兼顾美观、辨识度、针对屏幕优化、减少视觉疲劳等多个方面。汉字数量繁多、笔画复杂、形态优美,字体设计尤其困难。一直以来,开源界优秀中文字体相当有限(常用优秀中文开源字体参见这里)。

本次,Adobe和Google联合中日韩三家字体设计公司华文(Sinotype)、イワタ(Iwata)、Sandoll,共同推出开源中日韩字体——思源黑体。AdobeGoogle分别撰文予以报道。

这款字体完整包含简、繁、日、韩四种不同字形及六种不同粗细,总字体数量超过50万,将分别作为Adobe Source Sans字体家族及Google Noto Sans字体家族中的成员。

Adobe公告下载源代码

Google公告Noto Sans CJK主页


使用体验稍后奉上。

注意力涣散的我的胡思乱想

一直以来我都在苦恼,每次干“正事”(看教材、写病历)的时候效率都低得要命,一个晚上下来看个七八页都有困难。我一直秉承的都是“看书的时候要多思考”的方法,因为不思考实在是很难看懂,可惜这一思考,思绪总是不由得飘到了别的地方,又因为胡思乱想确实比老老实实看书要有趣得多也容易得多,所以再想把思绪拉回来就挺有难度了。

那么……我到底想了些啥?

于是我在昨天短暂的看书时间中,记录了一下当主线程被长时间阻塞时我的一些想法:

  • 发表“读书与画重点:三层境界”的观点
  • 设想未来带学生的情景
  • 设想未来讲课的情景
  • 设想同学出现肺栓塞的症状和处理
  • 设想在课堂上正确回答老师的问题
  • 设想急诊手术的情景
  • 设想未来的配偶最好有STEM(科学、技术、工程、数学)相关学科的学位
  • 设想给他人描述溢出漏洞的原理
  • 设想给他人推荐编程语言

这些并不是全部,有些一闪而过的想法就没有记录下来。

这种“身未动,心已远”的痛苦不知何时是一个尽头……

 

另:关于“读书与画重点:三层境界”

提出背景是我看到某同学边看《外科学》某章节,边画重点,最后几乎画满了这一章的每一个字。

于是我的观点是:

画重点,其第一层境界,乃不知何为重点;其第二层境界,乃满眼皆是重点;其第三层境界,在课本如废纸,重点自在心。

由此观之,某同学已经达到了第二层境界的顶峰,而我似乎还在第一层境界转悠……

Qt编程新手躬行经验记(持续更新?)

Qt是我唯一使用过/使用的编写图形程序的库。虽然我编写的图形程序很少且都很简单,不过由于实在没什么经验,一来二去也碰壁数次。在这里将自己吃过的亏总结一下,既供备忘,又可为后来者提供一些经验。

元件的尺寸与布局管理

布局管理是个好东西,不过有些问题要注意。首先,如果没有人为干预的话,布局管理是在这个窗口真正显示出来的时候才生效的,也就是说如果是用自定义类来继承QWidget/QMainWindow的方法做窗口,在类的初始化阶段它还没有生效,此时取到的元件长宽等属性和窗口真正显示的时候是不一样的。必要时考虑使用QLayout::update()和QLayout::activate()来强制更新布局。

QString与编码

编码是个讨厌的问题……然而作为中国人,在UTF统一世界之前是没有可能回避得过去的。

QString内部采用UTF-8编码,那么源码一律使用UTF-8就没问题了吧?很遗憾,如果在源代码用C风格字符串来初始化的话,不论源码本身的编码是什么,Qt默认都会调用QString::fromAscii(),把字符串当成ASCII来处理。所以无论使用GBK、BIG5还是UTF-8,最后中文存进去全都是错的。正确的办法是手动调用fromUtf8()、fromLocal8Bit()等等,在建立之初就转换好。也可以在全局使用
QTextCodec::setCodecForCStrings(QTextCodec::codecForName(“GB2312”));
或者
QTextCodec::setCodecForCStrings(QTextCodec::codecForName(“UTF-8”));

来为整个程序一劳永逸地设计编码。

拿什么显示图片?

如果我有一张图片需要显示在窗口中,应该拿什么元件来装?直观地想应该是QWidget,然而实际使用的时候却发现QWidget居然没有setPixmap(),虽说用setPalette或者setStyleSheet之类的方法也能实现,不过太不优雅。其实正确的做法是使用QLabel。QLabel的方法是明确写在文档里的,不过为啥会是用QLabel我一直搞不太懂……而且,似乎同一个QLabel不能同时既显示图片又显示字。

QPixmap的使用

首先,QPixmap必须在QApplication的实例创建之后才能使用。这个问题会有明确的错误提示,不过最好还是早发现造解决,不要到后来数据结构都设计好了最后还要重构……

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……QPixmap在主线程以外使用是不安全的。这一点我一直没想明白,不过既然Qt这么说了,若非不得已,就这么用吧……

自制快速调节鼠标灵敏度的小玩意——SimpMouse

simpmouse_pic

介绍:

这是我最近弄的小玩意,可以识别连接的鼠标,并分别调节每个鼠标的“减速系数”(Constant Deceleration)。

代码托管在Github上:
https://github.com/ukyoi/simpmouse (点此进入项目页面)
欢迎fork和贡献(虽然我觉得应该没什么人fork)。

功能上,选中要调节的鼠标,然后拖动滑杆或输入数值,就可以改变鼠标灵敏度。由于减速系数取值是1到正无穷(应该是正无穷吧……),所以滑杆那里我取了个倒数,左端对应数值为16。直接输入的话则可以接受任何有效的数值。

另外,虽然有Refresh、Apply和Cancel三个按钮,不过这些都是半年前构想中的功能,现在统统用不了,当然更无什么记忆功能。总之只是个很简陋的半成品。

主要用到的东西:Qt做界面、C++、Qt做基本功能(使用qmake进行构建)。
通过运行 xinput list 和 xinput list-props 获取鼠标信息,并用 xinput set-prop 写入Constant Deceleration数值。

关于这个程序的一些废话:

最初想法源于半年前跟人联网用wine玩星际。KDE的鼠标调节功能比较残,指针加速那里即使调到最低,我的鼠标也还是太灵敏(xfce的鼠标调节就很好,可以每个鼠标独立调整,项目也多)。网上查到用xinput可以对鼠标行为进行精细调节,我就打算写个方便的图形工具来用。结果一下拖到现在,星际自然是早就不打了,程序也变成了练手(自娱自乐)之作。至于程序名……由于这个程序对多数人来说实在是没啥大用,请原谅我没在上面花什么心思。

我本以为如此小程序,不会有什么代码量,然而最终代码量却出乎我的意料。当然回报也是有的,我的最大收获大概在于对如何组织程序的结构有了一些经验。我之前只是看过一些编程语言的教材和简单的算法,而对哪怕一个很小的程序应该如何设计和组织则全无经验。通过边写这个程序边进行重构,我对代码该怎么划分、怎么组织都有了一些粗浅的了解。虽然程序本身很小,但我自认为带来的收获还是可观的吧。

[转] 我是一个硬盘……我是一条内存……

在Google Plus上看到的,从里面涉及到的硬件来看应该是个老文了。原作者已不可考,特此感谢。

 

我是一个硬盘

我是一个硬盘,st380021a,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台式机里工作。别人总认为我们是高科技白领,工作又干净又体面,似乎风光得很。也许他们是因为看到洁白漂亮的机箱才有这样的错觉吧。其实象我们这样的小台式机,工作环境狭迫,里面的灰尘吓得死人。每天生活死水一潭,工作机械重复。跑跑文字处理看看电影还凑活,真要遇到什么大软件和游戏,上上下下就要忙的团团转,最后还常常要死机。我们这一行技术变化快,差不多每过两三年就要升级换代,所以人人都很有压力而且没有安全感。每个新板卡来的时候都神采飞扬踌躇满志,几年光阴一过,就变得灰头土脸意志消沉。机箱里的人都很羡慕能去别的机器工作。特别是去那些笔记本,经常可以出差飞来飞去,住五星级的酒店,还不用干重活,运行运行word,上网聊聊天就行了。而我更喜欢去那些大服务器,在特别干净明亮的机房里工作。虽然工作时间长点,但是福利好,24小时不间断电ups,而且还有阵列,热插拔,几个人做一个人的事情,多轻松啊。而且也很有面子,只运行关键应用,不像我们这里,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要做。不过我知道,那些硬盘都很厉害,不是scsi,就是scsi II, fibrechannel,象我这样ide的,能混到工作站就算很不错了。

我常常想,当年在工厂里,如果我努力一下会不会也成了一个scsi,或者至少做一个笔记本硬盘。但我又会想,也许这些都是命运。不过我从不抱怨。内存就常常抱怨,抱怨他们主板部门的复杂,抱怨他如何跟新来的杂牌内存不兼容,网卡和电视卡又是如何的冲突。

我的朋友不多,内存算一个。他很瘦的而我很胖,他动作很快,而我总是很慢。我们是一起来这台机器的,他总是不停地说,而我只是听,我从来不说。

内存的头脑很简单,虽然英文名字叫memory,可是他什么memory都不会有,天大的事睡一觉就能忘个精光。我不说,但我会记得所有的细节。他说我这样忧郁的人不适合作技术活,迟早要精神分裂。我笑笑,因为我相信自己的容量。

有时候我也很喜欢这份工作,简单,既不用象显示器那样一天到晚被老板盯着,也不用象光驱那样对付外面的光碟。只要和文件打交道就行了,无非是读读写写,很单纯安静的生活。直到有一天。

我至今还记得那渐渐掀起的机箱的盖子,从缺口伸进来的光柱越来越宽,也越来越亮。空气里弥漫着跳动的颗粒。那个时候,我看到了她。她是那么的纤细瘦弱,银白的外壳一闪一闪的。浑身上下的做工都很精致光洁,让我不禁惭愧自己的粗笨。等到数据线把我们连在一起,我才缓过神来。开机的那一刹那,我感到了电流和平时的不同。后来内存曾经笑话我,说我们这里只要有新人来,电流都会不同的,上次新内存来也是这样。我觉得他是胡扯。我尽量的保持镇定,显出一副很专业的样子,只是淡淡的向她问好并介绍工作环境。慢慢的,我知道了,她,ibm-djsa220,是一个笔记本硬盘,在老板的朋友的笔记本里做事。这次来是为了复制一些文件。我们聊得很开心。她告诉我很多旅行的趣闻,告诉我坐飞机是怎么样的,坐汽车的颠簸又是如何的不同,给我看很多漂亮的照片、游记,还有一次她从桌子上掉下来的的历险故事。而我则卖弄各种网上下载来的故事和笑话。

她笑得很开心。

而我很惊讶自己可以说个不停。

一个早晨,开机后我看到数据线上空荡荡的插口。

她一共呆了7天。后来,我再也没有见过她。

我有点后悔没有交换电子邮件,也没能和她道别。不忙的时候,我会一个人怀念射进机箱的那股阳光。

我不知道记忆这个词是什么意思,我有的只是她留下的许多文件。我把它们排的整整齐齐,放在我最常经过的地方。每次磁头从它们身上掠过,我都会感到一丝淡淡的惬意。

但我没有想到老板会要我删除这些文件。我想争辩还有足够的空间,但毫无用处。于是,平生第一次违背命令,我偷偷修改了文件分配表。然后把他们都藏到了一个秘密的地 方,再把那里标志成坏扇区。不会有人来过问坏扇区。而那里,就成了我唯一的秘密,我常常去看他们,虽然从不作停留。

日子一天一天的重复,读取写入,读取写入…我以为永远都会这样继续下去,直到一天,老板要装xp却发现没有足够的空间。

他发现了问题,想去修复那些坏扇区。我拒绝了。很快,我接到了新命令:格式化。

我犹豫了很久

。。。
。。。
。。。
。。。
。。。

track 0 bad, disk unusable

我是一条内存

我是一条内存,我在一台台式电脑里工作,但是我记不得我是从哪里来的,是什么牌子,因为我健忘。我的上司是cpu大哥,他是我们的老大。都说他是电脑的脑子,可是我看他的脑子实在是太小了,比我还要健忘。每天他总是不停的问我,某某页某某地址存的是什么?我总是不厌其烦的告诉他,可是不出一秒钟他又忘记了,又要问一遍,一次我说大哥你烦不烦,你就不能记住点有用的东西?他说“内存兄弟,我有苦衷啊,每天都在不停地做题,头晕眼花的,我也难啊。”

其实我不愿意跟他计较,因为他脑子小,思维也很简单。虽然说他是我的上司,可是每次睡觉醒来,他连要干什么都不记得了,总是急急忙忙地找bios兄弟,“嘿,哥们,今天干什么来着”。bios总是很不耐烦地把每天必做的工作说一遍,然后就去睡觉了。接下来就轮到我和c哥瞎忙了。

在机箱里的兄弟中,我最喜欢硬盘。他脑子大,记得东西多,而且记得牢。他说话的速度很慢,而且很少说错,这说明他很有深度,我这么感觉。cpu也这么想,不过他很笨,每次都忘了硬盘是谁。开机自检的时候总要问:嘿,那家伙是谁?

“st380021a!”我总要重复一遍。

硬盘很喜欢忧郁,我觉得像他这样忧郁的人不适合做技术活,迟早会精神分裂的,但是他不信。

其实睡着的时候我总是把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忘记掉,但是我从来都不会忘记朋友。有一块地方叫做cmos,那是我记忆的最深处,保存着硬盘、光驱的名字。有些东西应该很快忘掉,而有些东西应该永远记得。我在梦中总是这么想着。

bios是一个很奇怪的家伙,他老是睡觉,但是却总是第一个醒过来。让我们自检,启动,然后接着睡觉。我知道如果我在cmos里头把bios shadow选项去掉,他就睡不成了,但是看着他晕晕乎乎的样子,也就不忍心这么做了。他对人总是爱搭不理,没有什么人了解他。但是这次硬盘恋爱的事,却使我重新认识了他。

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,机箱里似乎来过一块笔记本硬盘,很可爱,说实话我也喜欢她。不过现在除了记得他可爱,别的都忘记了。这就是我比硬盘幸运的地方,我把所有应该忘记的都忘记了,但是他却什么都记得。

自从笔记本硬盘走了之后,硬盘就变得很不正常。每次他的磁头经过一些地方的时候,我们都能感觉到电流很不正常。

“硬盘这是怎么了?”我问cpu。

“谁是硬盘?”

我就知道和cpu没有办法交流,倒是bios没好气地说:“那个傻瓜恋爱了”。我不知道什么是恋爱,因为我记不住东西,似乎有一些人或者事在我生命中留下过痕迹,但是我都轻率地把他们忘记了。

bios对我说:“对你来说记忆太容易了,所以你遗忘得更快,生命中能够永刻的记忆都带着痛楚。”我不懂,但是我知道bios曾经被刷写过,那时他很痛,像要死了一样。我的记忆是轻浮的,不像他们……我很羡慕他们,因为他们拥有回忆,而我没有,从此我也学会了忧郁,因为我在cmos里面写下了“忧郁”两个字。

硬盘一天比一天不对劲,终于有一天,cpu对我说:下条指令是什么来着?

我一看,吓了一跳:“format”。

“是什么?”cpu很兴奋,这个没脑子的家伙。

我还是告诉了他。我不知为什么这么做。

硬盘犹豫了很久,终于说了一句 track 0 bad, disk unusable。

电停了,很久很久,我在黑暗中数着时钟。

一个月后硬盘回来了,也许最后的挣扎也没有使他摆脱残酷的命运,他被低格了。他什么也不记得了,如同一个婴儿,我们很难过,但是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,他以后不用痛苦了。

为了恢复数据,笔记本硬盘回来了。”hi,st”,她说,”你不认识我了?”

硬盘没有说话,似乎低格对他的伤害很大。

过了一会,他说:“对不起,好像我们没有见过吧……”。

笔记本硬盘显得很伤心,我能感觉到她带泪的电流。“想不到连你也这么健忘”。

“哦……”。硬盘没有回答。

我很难过,笔记本硬盘的心里依然记着他,而他把一切都忘了,而那正是他最不希望忘却的。究竟是幸运,还是痛苦,我说不上来,只是觉得造化弄人,有一种淡淡的悲凉。

这时从bios传来一阵奇怪的电流,我感觉到硬盘的表情在变化,由漠然到兴奋,由兴奋到哀伤,由哀伤到狂喜……

“ibm,你回来了……”。

………………
………………
………………
………………
………………

后来bios对我说,其实他并没有睡觉,自从硬盘把那些文件藏起来以后,他就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,于是偷偷地把其中一些文件放到了备份里。

“幸好我是dual bios,虽然藏得不多,还足够让他想起来……”。

我想bios保存这些东西的时候一定很疼,“为什么这么做呢?”

“呵呵,我们是朋友嘛”。

Linux下,android手机/平板使用USB反向共享(reverse tethering)PC的有线网络

以前的手机共享问题我都是用hack过、支持ad-hoc的wpa_supplicant解决,不过最近升级了android4.2,找了很久也找不到适用的wpa_supplicant。踏破铁鞋之后,在XDA上看到了这样一个用USB反向共享的方法(点击进入原文),总结如下:

首先建议要有adb,没有的话就得在手机的终端模拟器里码字,太累。

主机(PC)方面,以root执行:

[sourcecode language=”bash”]
iptables -A POSTROUTING -t nat -j MASQUERADE
echo 1 > /proc/sys/net/ipv4/ip_forward
[/sourcecode]

这两句是打开网络地址转换(NAT)和IP转发。

[sourcecode language=”bash”]
ifconfig [您的网络接口地址] 12.12.10.1
[/sourcecode]

这句是为接口设置IP。网络接口地址不同的机器有所不同,可以用ifconfig命令看。有的发行版是usb0(如果使用usb共享的话),我所用的Arch为了避免插了新网卡出现地址名不固定的问题,用的是另一种命名,比如我的接口名是enp0s26f7u1。

IP地址并不一定非要是12.12.10.1,192.168.0.1之类的也是可以的,但要和下面手机设置的域保持一致。

手机方面,首先要打开移动网络,因为有些软件似乎必需在“形式上有网络连接”的状况下才能使用。
在adb shell或终端模拟器里,root环境下:

[sourcecode language=”bash”]
ifconfig rmnet0 0.0.0.0
[/sourcecode]

此为关闭手机信号连接。

[sourcecode language=”bash”]
ifconfig usb0 12.12.10.2
route add default gw 12.12.10.1 dev usb0
[/sourcecode]

为手机的usb0接口配置IP地址(12.12.10.2),并设置路由为主机(12.12.10.1)。注意IP这里的域要和主机的匹配。

[sourcecode language=”bash”]
setprop net.dns1 8.8.8.8
[/sourcecode]

设置DNS服务器。8.8.8.8是一个著名的DNS服务器,归Google所有。

至此,手机就应该能够正常联网了。android4.0后官方加入了wifi-tether,我没有测试,但理论上应该也能如法炮制(甚至不需要分配IP这一步,因为PC连接上之后IP会被设置为192.168.x.x),只需把主机的接口地址换成无线网卡的,再把手机端的usb0换成wlan0即可。欢迎大家尝试。